驾驶人补证、换证、自愿降级业务

来源: 交警大队     生成日期: 2015-04-06 【字体: 】 【颜色:黑色 红色 灰色】 【打印页面】 【关闭页面
事项名称 驾驶人补证、换证、自愿降级业务
办理机构 康巴什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
办理依据 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
办理对象 企业及个人
申请受理条件 驾驶人补证、换证、自愿降级
所需材料 一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。 二、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,提交更换后的合格证原件,原机动车的合格证复印件。 三、属于变更共同所有人姓名的,提交变更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,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,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,提交证明夫妻关系的《居民户口簿》或者结婚证。 四、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姓名(单位名称)、住所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提交相关变更证明。 五、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,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,机动车行驶证、登记证书。
办理地址 康巴什北区百姓大舞台北对面车辆管理所
乘车路线 公交4路
办理电话 13234849150
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,早9:00-下午5:00
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
办理程序 业务大厅服务区整理审核资料→业务大厅二楼207室体检、照相→业务大厅服务区叫号→2、3、4、5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→1号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
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
备注

需要提交的资料:

 
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。

二、申请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

三、属于遗失补证的,提交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。

四、属于有效期满换证,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,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原件、机动车驾驶证。

办理流程:

业务大厅服务区整理审核资料→业务大厅二楼207室体检、照相→业务大厅服务区叫号→2、3、4、5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→1号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